趁着夜色,把车停到受害人车辆旁边,砸碎玻璃,拿走财物,每次只要包里的现金,其他的都扔了。
王军和王凯的老家在兰西县,曾因为盗窃被判刑入狱。去年冬天,两个人使用捷达车做掩护,砸坏一辆本田车,偷走了一个包,打开一看,里边是一部手机和一部刮胡刀。随后,两人又用同样的手法,砸坏一辆丰田越野车,盗走一部笔记本电脑。几天后,两人又来到松北的一家饭店门前,王军开车停在一辆奥迪车旁,王凯使用工具砸掉车窗玻璃,盗走1600元现金和一个皮包、一个钱包和一部价值近万元的手机。结果第二天,有好心人在附近的垃圾桶里,捡到了皮包、钱包和手机。
一个月后,两个人在大庆市被松北警方抓获。两人交代,以前有过犯罪前科,知道警方可以根据销赃手段获取线索,所以他们砸车只要现金,其他的东西拿走后,都是就近扔掉。近日,松北法院分别判处王军和王凯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和八个月。(文中人物为化名)
俩损贼 砸车只要现金万元手机都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