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27日从市南交警大队了解到,经医院抽血检验,市南大队宁夏路中队民警5月23日晚上查获的外地酒司机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23日晚,宁夏路中队民警在“佳世客”东侧公交车站处设岗夜查。21时30分,一辆由女性驾驶员驾驶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此处,驾驶员李某摇下车窗接受检查时,民警闻到车内酒味浓烈。民警让李某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并询问李某是否喝酒,李某言语含糊。经酒精呼吸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11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李某被带至医院接受抽血检验。
经查,李某,54岁,四川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她除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还将面临最高半年的拘役处罚。
(记者 刘成龙)
四川五旬女司机青岛醉驾被查 面临最高半年拘役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