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将怎样影响你我的网络生活,又将如何为个人网络信息安全护航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禁止实施网络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46条规定:
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的网站、通讯群组。违反此条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另根据刑法的规定,利用网络实施上述诈骗行为,达到法定金额,应追究刑事责任。涉嫌诈骗罪。
2、禁止网上传授犯罪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46条规定:
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传授犯罪方法的网站、通讯群组。违反此条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根据刑法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承担他人所犯罪行同等法律责任。
3、禁止网上制作或销售违禁、管制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46条规定:
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的网站、通讯群组。违反此条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因此,网店需注意了!!
4、禁止设立自杀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46条规定:
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违反此条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网络上讨论自杀的方式,鼓吹、教唆他人自杀。有人相约寻死日期。更有自杀经验的“过来人”详细描述整个自杀过程。这些事,统统不能做!
5、出售、购买他人信息,违法!
还在为个人信息泄露烦恼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44条规定: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违反此条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出售他人个人信息,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44条规定: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违反此条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人肉搜索”均属违法。
另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快播案’就是前车之鉴。
文明上网,遵纪守法,筒子们一定要记住呦!
《网络安全法》,安全上网,你知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