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通广播高鹏)6月13日,河西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等9名90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本案是《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以来天津市内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多家媒体均进行了报道,两百余名大学生旁听庭审。
河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等均系天津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2015年3月至案发前,被告人王某等在公司经营活动期间,为了增加客户资源,获取经济利益,利用QQ网络社交工具在互联网上交换公民个人信息达100余万条,后于2016年11月1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资源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与此同时,巨大的经济利益也诱使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的数量呈大幅增长趋势。公民个人信息与每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紧密相关,为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统一裁判尺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定。河西法院今天审理的案件是最高院.最高检解释实施后本市审理的首例此类案件,虽然此前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已有侵犯公民信息罪的罪名,但以为可操作性不强,所以在审理同类案件时适用此条的不多。
河西法院采取“三项措施”,统筹谋划、精心安排,确保本案审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组织学习,领会内涵。“新规”发布后,该院刑事审判庭第一庭立即组织全庭人员系统学习,深化对“新规”的理解和认识,知其然并且知其所以然;二是组建团队,确保专业。该院挑选三名审判经验丰富、驾驭庭审能力强的法官组成合议庭,反复翻阅全案卷宗,特别是针对信息数量“计算难”的问题,谨慎甄别信息数量,并根据数量计算规则予以确定,避免重复,以求案件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没有程序瑕疵。三是积极宣传,扩大效果。该院邀请数家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组织两百余名大学生旁听案件审理,通过以案释法,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天津交通广播高鹏)6月13日,河西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等9名90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本案是《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以来天津市内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多家媒体均进行了报道,两百余名大学生旁听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