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在广西玉林、钦州等地,不少小型货柜车被非法改装成油罐车,载着成品油到一些挖掘机集中的地区销售。2016年下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已立案侦办相关案件3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9人,取缔黑油窝点56处,查扣油罐车36个、扣押油品近600吨,涉案金额达3亿元。
类似的“黑油站”、“流动黑油车”在不少地方都存在。成品油是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存储、运输、销售都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而“黑油车”显然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怎么省事赚钱就怎么来,油的质量也不可能保证。而且,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尴尬的是,这种“黑油站”“黑油车”就像“烫手的山芋”,工商、商务、安监、环保等部门都不愿管,只能由“公安兜底”。监管乏力无异于在助长违法者的气焰。
(赵春青/图 林琳/文)
图说:“黑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