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店铺住人兼煮食?小心惹火上身!“三小”场所消防安全要注意!
出租屋、“三小”场所为消防事故高发场所,所以无论是租客、住户还是业主,都必须做好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切不可麻痹大意!
什么是“三小”场所?
所谓“三小”场所,简单地说,就是指各地进行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
●小档口:建筑面积在300㎡以下具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营业性的饮食店、汽车摩托车修理店、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院)等场所。
●小作坊:建筑高度不超过24m,且每层建筑面积在250㎡以下,具有加工、生产、制造性质的场所(含配套的仓库、办公、值班住宿等场所)。
●小娱乐场所:建筑面积在200㎡以下的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沐足屋、棋牌室(含麻将房)、桌球室等场所。
“三小”场所的危害
1)消防救助困难
三小场所家家户户生产时会占用街道上的道路,私家车乱停,一旦发生火灾,人员如此密集,消防车想要顺利到达救援现场也成了一个现实又颇难解决的难题。
2)“三合一”现象严重
由于从事的是小规模的生产,资金有限,多数小作坊都是在原有家庭住宅的基础上改建、扩建而成,设施简陋,有的是用铁皮、竹棚搭建,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通道不畅。所招聘的员工基本上是外来务工人员,无固定居住场所,住所便被安排在了生产场所,严重存在“二合一”、“三合一”现象。
3)违规用火用电用气易引火灾事故
由于是租用房,生产线的铺设需要另接电线,很多“三小场所”中便存在了电线不穿阻燃套管敷设,乱拉乱接临时线路,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现象,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4)业主与从业人员消防意识淡薄
“三小”场所业主在意的一个“利”字,“利”字当头,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消防安全观念自然淡薄,且“三小”场所从业人员大多以外来务工者和农民工为主,整体文化素质,安全意识不强,消防知识匮乏,逃生自救能力低下,不懂扑救初起火灾,再加上流动性强,难以接受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
“三小”场所事故案例
2007年1月25日,东莞市大岭山镇杨屋村一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家庭小作坊期货,共造成13人死亡、5人受伤。这个小作坊式一个典型的“三合一”场所,起火原因是首层中部的照明线路发生短路,产生的电火花引燃了堆放在首层的大量塑胶原料而酿成火灾。
2013年12月11日1时26分,深圳市光明新区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发生火灾,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87万元,起火原因为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B区A56号商铺西南角上方的自制冷藏室空气冷却器电源线短路。
2014年3月5日3时07分,上海宝山区祁骆路310号杂货店发生火灾,住在二楼阁楼上的一对江苏兴化来沪的夫妻和他们8个月大的男婴不幸丧生火灾。经调查,起火建筑为砖混1层的杂货店,共4间店面,总面积约50平方米,燃烧面积约20平方米。据悉,起火商铺内堆放着的塑料面盆、棉絮等物品助燃了火势。
2017年2月16日23时左右,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高坑村一摩托车维修店发生火灾,共造成6人死亡,2人受伤。
火灾事故的教训是惨痛的!
“三小”场所隐藏这么多消防隐患,
究竟我们应该怎样消除呢?
“三小”场所的消防要求 小档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经营场所内不得住人(若必须留守值班人员的,不得超过1人,且值班住宿处须设有一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经营场所与同一建筑物住宿部位应采取不燃楼板、实体墙或乙级防火门分隔,住宿部位应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住宿部位及二层以上设置金属栅栏或防盗网的经营场所应设置逃生口并配备多用途消防救生梯;如有通向屋顶的门需锁闭的,应采用推闩式门锁。
3、场所内应按每75平方米配备2具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的标准配置手提式灭火器;疏散通道、出口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
4、经营场所电气线路的敷设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
5、经营场所的吊顶、墙面不得采用可燃材料装修。
6、建筑物中的疏散门应确保人员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开启。 小作坊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与相邻建筑物防火间距不足的,建筑物之间应采用砖墙分隔,开设窗口的应错开设置;车间、仓库与办公室之间应采用不燃材料分隔。
2、在设置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和家庭住宅。
3、三层及三层以上,且仅设置一条疏散楼梯的建筑物应配备多用途消防救生梯。
4、生产性场所的外窗和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金属栅栏或防盗网,已经设置的,应当拆除或者在每个楼层的不同方位开启两个高度不小于100厘米、宽度不小于80厘米的紧急逃生口,逃生口需锁闭的,应采用推闩式门锁;设置在二层(含二层)以上的还应配备多用途消防救生梯。
5、生产性场所电气线路的敷设应穿金属套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物体上。
6、生产性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7、应按每75平方米配备2具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的标准配置手提式灭火器;疏散通道、出口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
8、在建筑内部或毗连设置各类发电机、燃油燃气锅炉、可燃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高压电容器或多油开关等设施的应采用砖墙分隔。
9、疏散楼梯在首层应采用实体墙与生产、储存场所分隔。 小娱乐场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经营面积超过50㎡的应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2、经营场所内不得住人。
3、场所与建筑物其他部位应采取砖墙分隔,并应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建筑物中的疏散门应向外开启。
4、厨房应采用砖墙与其它部位隔开。
5、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及简易喷水灭火系统。
6、场所内应按每75平方米配备2具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的标准配置手提式灭火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及消防应急照明。
7、场所电气线路的敷设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
8、建筑物中的吊顶、墙面的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
消防安全莫松手,慎防一烧毁所有!
各位“三小”场所业主和经营者,
尽快对照以上标准,
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吧!
南海大沥微信小组编辑整理
素材来源:沥视传播、大沥镇防火办、广东消防
原标题:店铺住人兼煮食?小心惹火上身!“三小”场所消防安全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