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网友“七月苏女”给交广网微博发来一段视频,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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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如下:
@七月苏女:2017年12月3日,早上8点40-45之间,惊魂一刻。我的车在G2与S34往上海方向交叉口被一辆解放牌大货车追尾。




追尾发生的原因是视频中这辆车牌是苏BF051P的银色马自达轿车,其错过路口,直接从最内侧车道横向滑向最右侧车道。
当时狠踩刹车没有撞上,但后面的大货车踩刹车不及,司机变道避让,还是侧撞了我的车,巨大的冲击吓得我年迈的母亲久久不能回神。真的庆幸后车司机师傅应变得当。试想当时他只踩刹车未变道,直接撞上来。满载的解放牌大货车撞上我的小车,完全不敢想象。

最后警察来处理事故,后面那辆大货车全责。但是,我想问的是苏BF051P这辆危害公共安全的马自达车主难道一点责任都没有吗?(记录仪的时间因为前段时间不小心按了键没有重新设置,具体时间可以参考认定书上时间。装记录仪真的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没想到今天居然派上用场了)
仅仅几个小时,此条微博被转发了100多次,引发网友热议。





表扬大货车?!不,他全责
大家纷纷提问,首先,大货车该不该承担全部责任?
答案是,肯定的。大货车被判在这起车祸中承担全部责任,没有毛病。
因为跟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是后车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大货车在行驶中保持了安全车速,在遇到紧急情况下,还是可以安全刹车不追尾的。

不要超速!当然,在高速上也不要低速开,那也是违法的。
马自达小车没毛病?并不是!!
严重谴责在高速上随意变道的行为!
其实这样的案例不少,由没有碰撞的另外一方导致的事故,他到底该不该负责呢?你怎么看?请给我们留言。
江苏交通广播网融媒体 罗方
微博网友“七月苏女”给交广网微博发来一段视频,引发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