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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故事」冬日里的暖阳

——检察官为你讲述一封感谢信背后的故事

“我们以后再不做犯法的事了,要不也对不起检察院、检察官对我们的良苦用心!”2017年11月末的一天,被告人张某良等五名四川籍民工,推开黑龙江省嫩江县检察院的大门,送来一封感谢信。信中他们用挚朴的语言,表达了他们对县检察院的感激之情。嫩江县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接到过许许多多被害人的锦旗、感谢信,但来自被告人的感谢信却很少见,这到底是怎样一个案件呢?

「检察故事」冬日里的暖阳

事情还得从一起故意毁坏财物刑事案件说起。该案五名犯罪嫌疑人均是在嫩江县某工地务工的四川籍民工,2017年7月份的一天,他们因为工头与施工方发生了争执,一时气愤,持木棍砸毁施工方项目部玻璃、电风扇等物品,经鉴定被损坏物品价值人民币117.00元。县公安局于今年11月初,以张某良等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起诉到县院。

办案人刘颖在审查起诉中发现,这起案件看似简单,却存在一个问题,五名嫌疑人均是四川籍民工,公安机关适用保证金的方式对五人办理取保候审,时至11月,工地均已停工,他们早已离开嫩江县,能否及时到案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于是,刘颖通过向公安机关办案人了解情况,得知他们都已回四川老家,他们白天在工地打工,只有晚上才能接听电话。整整两日,刘颖不停地给他们打电话、发短信,表明身份、告知权利义务,终于与他们取得了联系,并进行了电话传唤。几天后,他们如约来到县院,办案人刘颖、周桓宇依法对他们进行讯问、办理取保候审、告知其权利义务,离开时,还反复叮嘱他们要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保持手机畅通,随传随到。随后嫩江县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将此案件起诉至县法院。

「检察故事」冬日里的暖阳

起诉后的第二日,刘颖接到法院主审法官电话,告知因无法与五名被告人取得联系,法院已下达逮捕文书,七日内被告人不到案,将案件退回检察院。挂掉电话后,她第一时间拨打了他们的电话“sorry,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办案多年来,这是刘颖第一次遇到被告人不到案,法院将案件退回的情况。那天夜里,她辗转反侧,五人朴实无华的面容浮现在眼前,他们诚恳认罪的态度、追悔莫及的神情历历在目,难道这都是他们为逃脱罪责的障眼法?难道他们一直在欺骗?遥远的四川啊,在这寒冷的冬日,该去哪里找到他们……

铃……第二日清晨刘颖被电话铃声叫醒,是张某良的电话号码!刘颖接起电话,问到“你们在哪?”“我们在返回四川的路上,我的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我们中有一个人接到了法院的电话,但我们不相信这么快案件就到法院了,担心是诈骗电话所以没敢答应他。”刘颖郑重的告诉他们案件已经起诉到法院,让他们听从法官的安排,速速返回嫩江。

张某良等五人返回嫩江后,连忠林副检察长与法院沟通,提出鉴于五名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能及时到案,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建议法院对五人不予逮捕,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此案。法院采纳县院建议,在张某良等人到嫩江的当天,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开庭审理。开庭时,公诉人考虑到五名被告人的自首情节,并结合他们的经济条件,建议法庭判处单处罚金,最后法官当庭宣判,判处张某良等五名被告人每人单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

法庭宣判后,他们喜极而泣,连连感谢检察院、法院能考虑他们自身困难,从轻处罚,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连检在代表县院接受张某良等人的感谢信时,对他们说“希望你们以后遇事要冷静,控制好情绪,切记冲动,如有纠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交谈中,连检得知他们五人还有人民币3000.00元保证金在公安机关,按规定需等10日,在判决生效后才能发还,但张某良等人在嫩江等10日或者再次返回嫩江,都存在实际困难,对于他们五人来说经济上也为难,他通过与县公安局法制部门沟通,说明他们的实际情况。在连副与县公安局法制部门领导的沟通协调下,县公安局决定简化程序,适用简便方式送达。

「检察故事」冬日里的暖阳

「检察故事」冬日里的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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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故事」冬日里的暖阳

「检察故事」冬日里的暖阳

第二日上午,刘颖再次接到张某良的电话,他激动说他们即将坐火车返回四川,他们已经在县公安局履行完相关手续,留下了身份证明和汇款地址,判决生效后县公安局会有专人将保证金汇给他们,电话里张某良一再表示感谢政府、感谢检察院、法院和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们,刘颖劝诫他们以后一定要依法办事,同时也叮嘱他们路上注意安全。放下电话,望向窗外飞舞的雪花刘颖陷入了沉思,又一起案件划上圆满句号。在这寒冷的冬日里,那五位返乡的农民工心里一定是暖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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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为你讲述一封感谢信背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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