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浙江舟山市中级法院于12月20日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此案情节严重,嫌疑人因此被判处死刑。
时间回溯到2017年1月14日的清晨,舟山市定海区长途客运总心的执勤交通派出所民警通过蛛丝马迹发现了疑点。一个旅客在候车大厅内坐立不安,虽然衣衫整洁,但皮鞋与裤子上却沾满了泥土。

经过调查得知,该男子刘某是吉林人,今年42岁。此前曾有过“黑历史”,涉嫌盗窃罪,被内蒙古包头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他的身上携带着贵州籍失踪人士盘某的身份证件,但在民警的盘问下,刘某却否认自己认识盘某,而这些证件均是自己捡来的。
而后,民警拨打盘某电话进行确认,不通。随即,在刘某的手机通讯录中,发现了与盘某手机号码一样的“小盘子”。
刘某被移交给盐仓派出所后,承认自己认识盘某,但因被骗8000元,于是便将其从宁波骗至舟山,随即开车到跨海大桥后又将其丢下,弃车逃离。
但当民警找到刘某的车时,一股浓烈刺鼻的血腥味扑面而来,顿时引起民警怀疑,但刘某却仍然坚称盘某被自己扔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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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进一步的审讯,刘某终于承认自己杀害了盘某,不仅如此,在此之前,刘某甚至杀害了自己的同居女友莫某。
1月11日,刘某与莫某在租住处因经济问题发生争执与打斗,刘某扼住莫某的脖颈致其窒息身亡。
作案后,刘某又将莫某分尸,并决定前往盘山跨海大桥抛尸。于是便联系开皮卡的盘某,此时刘某心中已经对盘某起了杀意,因此前两人曾发生过纠纷,因此将其一同杀害抛尸。
1月13日晚,刘某谎称去舟山接妻子,盘某驾驶皮卡一路行驶至册子岛,在十字河附近的跨海大桥桥墩处,刘某用尖刀致盘某死亡。
随即,刘某将盘某的尸体榜上石块,与莫某一同沉入河道中。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刘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且需赔偿两名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万元。
据澎湃新闻报道。浙江舟山市中级法院于12月20日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此案情节严重,嫌疑人因此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