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工具
12月25日,记者获悉,日前,德惠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某等四人进行刑事判决,因利用私自改装电表为他人窃电提供便利条件,并从中牟利,涉嫌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处罚金2000-10000元。这是今年来长春地区查获的最大一起团伙窃电案件。
德惠一超市用电情况存在巨大差异
国网长春供电公司利用远程召测智能电表数据分析供电区域线损,用以分析线路及用户用电情况。今年3月4日,德惠市供电公司铁南供电所抄表员王喜春在例行抄表工作中发现,铁南振盛小区一超市使用电量与现场用电负荷明显不相符,在智能电表管理后台召测的电表数据与现场情况存在巨大差异。但检查电表时发现外观完好,封印无损,遂将电表拆回检测。
电表铅封系伪造 牵出24块问题电表
“回来我一看,这电表内部被人动过,接线不对劲,而且打开才看到电表铅封是伪造的,跟我们的不一样!”王喜春说。
此时,在铁南供电所辖区同时出现的多个高损台区进入工作人员的视线。此事得到国网长春供电公司窃电稽查大队的高度重视,他们立即组织供电所研究反窃电检查方案,同时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对重点区域的4套集中表箱共24块电表全部现场拆表检查。当场发现其中7块电表采用上述窃电手法进行窃电。数量之多、比例之高令现场所有检查人员震惊,当即对涉及窃电的人员采取停电措施。
上述窃电行为发生后,国网长春供电公司高度重视,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立案调查。通过对智能电表芯片进行读取确定窃电时间,并会同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窃电电表误差值进行鉴定,为公安部门收集证据。初步确定最早窃电时间开始于2013年11月。
4人有偿帮数百户改电表偷电
在随后的调查中,公安部门陆续询问7户窃电人员,审讯过程中上述人员供认,为其提供窃电便利、私自改装电表的人是陈某及其三名同伙。主犯陈某已于今年4月15日缉拿归案。据陈某交待,在长春供电区域内共实施窃电户高达数百户,通过查获的电表封印发现,窃电团伙在长春市朝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九台区,长春城郊、德惠等地区均存在窃电行为,金额巨大,影响极其恶劣。
最终经鉴定,陈某等四人为他人私自改装电表、为窃电提供条件,共窃电量224672.21千瓦时,窃电金额173540.82元。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庄利铭
2017年来长春地区最大一起团伙窃电案宣判追回电费1735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