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6日,永济市公安局张营派出所在开展九小场所安全检查工作时,发现张营村西一制板厂存在非法买卖汽油的违法行为,即将老板杜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询问,杜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自2017年12月份以来,违法嫌疑人杜某录(男,现年54岁,张营镇张营村人)在其经营的制板厂内非法销售汽油达1000余升,获利200余元。
目前,违法嫌疑人杜某录因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其经营的黑加油点被依法取缔。(伊彤 张朝)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酰钠、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五十克以上,或者饵料二千克以上的;
(四)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五)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六)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者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永济男子非法加油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