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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判承担同居男友生前百万债务 原来竟是这样

  近日,新闻报道,陕西吴起一位叫侯春梅的女子,向媒体爆料说,她和徐志军曾经是同居关系。前年徐志军因为车祸意外不幸去世,而后原告李某某以她和徐志军为夫妻关系为由,向法院请求应该判侯春梅应该替徐志军归还生前所欠下的债务231万元。

  然而,据检察院的的调查,民政部门没有侯春梅和徐志军两人登记结婚的信息。但定边法院这边表示,虽然查无侯春梅和徐志军两人登记结婚的信息,但户籍上的相关信息显示为“夫妻投靠”,从而推断出侯春梅和徐志军两人有登记过结婚。对此,法院要求侯春梅应该承担徐志军生前的231万元的债务。

女子被判承担同居男友生前百万债务 原来竟是这样

  对此新闻,吃瓜网友议论纷纷,表示这法院搞笑啊,都什么年代了没有结婚证居然要人承担婚姻法的责任。甚至还有网友惊吓得说道:“尼玛,如今这是谈个恋爱都要背身债了?那如果是这个男的死了留下一大笔钱,请问这个女朋友他能拿多少遗产啊?”

  哈哈,小编也觉得这法官乱判一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唯一方式,没有婚姻哪来的夫妻共同债务?

女子被判承担同居男友生前百万债务 原来竟是这样

  更何况,第一,涉及身份关系的事实,禁止适用自认规定,法院不能以当事人自称存在夫妻关系而确认身份关系;第二,检察机关从民政部门调取的无婚姻登记的信息,其证明力显著高于公安机关的户籍登记信息;第三,相对于公安机关,民政部门方是具有结婚登记职权的机关,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不具有推定真实的效力。

  所以法院这无厘头的判决,难道是被收买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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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闻报道,陕西吴起一位叫侯春梅的女子,向媒体爆料说,她和徐志军曾经是同居关系。前年徐志军因为车祸意外不幸去世,而后原告李某某以她和徐志军为夫妻关系为由,向法院请求应该判侯春梅应该替徐志军归还生前所欠下的债务231万元。 然而,据检察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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