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洗澡的时候有蓝光,有时候大家还在一起开玩笑说有摄像头,时间久了,大家也很好奇到底是什么,由于天花板过高,就找了一位懂电工的同事来帮忙看一下,没曾想这真的是一个摄像头,这下女员工们算是傻眼了,连忙报警。 经民警调查后发现,此摄像头是通过网线连接到公司内一间办公室的电脑上,而这个电脑的使用者便是一位男主管,面对民警的询问,男子最终承认是自己所装,并且已经装了长达四年之久,所装的设备为针孔摄像头,并没有存储功能,所以只可以进行"实时直播"。
事件回顾概述:
1、时间:2018-01-26,地点:张家港市
2、为方便女员工企业内部浴室安装有监控摄像头
3、女员工们早有发现其中的不不对劲,每次开灯天花板上总是有蓝光,但是未曾对上部存在的问题进行查看,
4、一天请来了电工,揭开天花板盖,发现确实有摄像头
5、最后在民警的调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企业内部主管赵某是本监控的安装者,安装的时长有4年之久,并未有人去查看其中的诡秘。可笑的是中间有一次摄像头坏了,赵某重新修好,而且是链接着赵某办公室的电脑。
对于赵某的判罚是有点轻了,但是也是无奈法律对于偷窥,刑罚并不重 偷窥,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但偷窥并不构成犯罪,不会造成判刑条件。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主要是这样几个:一、停止侵害。就是当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的时候,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停止侵害。二、赔礼道歉。也就是加害人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向受害人进行道歉,取得谅解。三、赔偿损失。这里面的赔偿损失主要指的是非财产损害赔偿,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这样的人,行政处罚回来之后,相关企业应该对其进行辞退处理,并且当面对着全体员工进行正式的道歉。
个人看法
一个问题:在偷窥达四年才发现有摄像头,公司女员工是否太大意?
所以,个人认为,当我们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需要透露自己隐私的地方时,特别是女孩子,一定要仔细检查。具体的检查就是把灯熄掉,然后用手机的拍照功能往房间四周照射,特别要注意的几个地方,浴室、床上方,电视机、路由器盒子都需要检查一遍。如果有光发出,那就说明有摄像头,这时就应该立即报警。
女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多上网去了解了解安全知识,不然出了事,对女孩子可不是那么简单的问题了。平时大大咧咧可以,该谨慎的时候一定要谨慎!!
因为洗澡的时候有蓝光,有时候大家还在一起开玩笑说有摄像头,时间久了,大家也很好奇到底是什么,由于天花板过高,就找了一位懂电工的同事来帮忙看一下,没曾想这真的是一个摄像头,这下女员工们算是傻眼了,连忙报警。 经民警调查后发现,此摄像头是通过网线连接到公司内一间办公室的电脑上,而这个电脑的使用者便是一位男主管,面对民警的询问,男子最终承认是自己所装,并且已经装了长达四年之久,所装的设备为针孔摄像头,并没有存储功能,所以只可以进行"实时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