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抚州市临川区重拳出击,查获两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他们已经被临川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这意味着他们将在拘留所度过2018年春节。

2月13日上午10时许,临川区城管局、上顿渡镇政府和派出所等巡查人员在上顿渡河滨广场附近的小区巡逻时,查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周某某(女,40岁,上顿渡人)。据周某某交代,当日,她弟弟带着儿子从西安来到她家中。由于弟弟的儿子是首次到周某某家,按照以往的风俗要燃放爆竹。周某某不顾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依然燃放了爆竹。根据巜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之规定,其行为涉嫌违法使用危险物品,目前,区公安机关已对当事人周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13日中午12时,上顿渡居民梁某某50大寿,请了三桌酒。他在家门口燃放了爆竹,被巡查人员发现。上顿渡派出所根据规定,对当事人梁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月14日上午,记者跟随上顿渡派出所的民警来到市拘留所,见到了违规燃放的周某某和梁某某。他们对自己的行为都感到非常后悔。50岁的梁某某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实在不应该,自己的生日酒也参加了不了。更加难过的是,自己不能和家人一起过年。周某某说起自己的错误行为,也是懊悔万分。她表示,以后再也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她还要做宣传员,劝导大家支持政府的做法,不要违规燃放。“城区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而且噪音大,政府禁止燃放这是做好事,我们都要响应配合。”周某某说。
2月13日,抚州市临川区重拳出击,查获两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他们已经被临川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这意味着他们将在拘留所度过2018年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