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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次买到过期食品获赔7万涉敲诈勒索被拘 维护权利也犯罪?

去年9月2日,一男子在海口一超市花2.4元买到过期饼干,在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责令整改的3个月后,该男子多次就此事投诉,最终“获赔”4000元。后经调查发现,海口有52家超市均遇到类似事件,索赔者系同一男子,索赔金额从4000至7000元不等。

今年3月5日,涉事男子唐X洲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海口海秀西派出所刑事拘留。

男子多次买到过期食品获赔7万涉敲诈勒索被拘 维护权利也犯罪?

面对采访时,唐X洲坚称他索要赔偿的行为并没有违法,均是商家自愿协商赔偿的。

维护权利为何会变成犯罪?

不少网友表示看不懂,以后在超市看到假货、过期货只能默默的把它放回货架,默默祈祷商家赶紧处理掉,不要祸害他人。

其实正当维权的消费者不用担心,海秀西派出所刑拘唐X洲是有理由的:

一、唐X洲的主体身份不是法律规定的正常消费者、购买者。唐X洲的行为不是为了满足正常消费或日常需求,而是为了寻找过期产品向商家“索赔”。这一点从唐X洲对50多家超市进行过高额索赔就能看出。

男子多次买到过期食品获赔7万涉敲诈勒索被拘 维护权利也犯罪?

二、唐X洲的主观故意是为了“索取赔偿”而非正规维权。一方面唐X洲对52家超市进行过高额索赔,共获得赔偿7万余元,平均每次“索赔”都获利超过千元。同时,为了实施犯罪、逃避打击,唐X洲对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问题产品的惩罚性赔偿规定进行了研究。另一方面,唐X洲买到过期食品后,在执法人员对超市责令整改的3个月后,他仍多次就此事投诉,最终“获赔”4000元后方罢休。可见唐X洲“非法占有”的故意非常明显。

三、犯罪嫌疑人唐X洲在本案中的客观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的特征。唐X洲在“索赔”过程中屡屡采用反复向食药监部门投诉的手段,不“获赔”不罢休,迫使商家拿出财物“消灾”。

消费者需要理性维权、注重方式和客观事实,不能突破法律底线。

内容简介

去年9月2日,一男子在海口一超市花2.4元买到过期饼干,在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责令整改的3个月后,该男子多次就此事投诉,最终“获赔”4000元。后经调查发现,海口有52家超市均遇到类似事件,索赔者系同一男子,索赔金额从4000至7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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