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法院网讯 陈某等24名业主与南宁天某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青秀区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南宁天某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业主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并在房屋登记机构发证后三日内将房屋所有权证书交给业主,并向业主支付逾期办证的违约金。天某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南宁市中院,南宁市中院审理后维持了原判。但是天某公司收到终审判决后,怠于履行生效判决确认的义务。业主无奈之下,只能再次来到青秀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青秀区法院向被执行人天某公司寄送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尽快履行义务,并到被执行人的住所地送达了传票要求其到法院配合执行,但是天某公司的态度依旧是不理不睬。送达传票当天,公司前台工作人员向执行人员指着地上的牌匾说:“天某公司已经不在这里了,现在是另一家公司在这里办公”。主办法官分析认为,如果天某公司确已搬离,另一公司应该不会将天某公司的牌匾搁置在门口,因为这样会招致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这会不会是“一套人马、两个公司”的招数呢?这一猜想在主办法官的脑海中一闪而过。带着这些不解和疑惑,主办法官决定到被执行人的住所地进行搜查。
搜查当天,当执行人员到达上述公司门口时,该公司工作人员再次强调,天某公司已经搬离,现在是另一公司在此办公,自己也不是天某公司的人,而是另一公司的人。主办法官当即宣布了搜查令。执行人员在搜查过程中发现,该工作人员的办公司内有大量天某公司的材料,天某公司与另一公司的公章都在抽屉内。面对这些事实,该名工作人员再也不敢狡辩,承认了两家公司都在此办公。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决定对天某公司的办公场所进行查封,并对其处以十万元罚款。
面对这些处罚,天某公司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惹上大事了。几天之后,该公司派工作人员到法院缴纳了执行款和罚金,并承诺会尽快帮业主办理房产证。直至目前,24名业主都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房产证和违约金。一名业主在办理领款手续时激动不已地说:“花了大半辈子的积蓄买这套房子,没想到办理房产证会这般艰辛,幸亏法院维护了我们的权益。”
两个公司一套人马机关算尽 法官慧眼识“老赖”破解买房办证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