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3月17号下了一场初雪,这三月飞雪可不多见,可把北京人民群众激动坏了,拍照的拍照,发朋友圈的发朋友圈,朝阳群众李女士表示,这个初雪是很好看,但是她一点都不开心,这是为什么呢?
事件回顾:
李女士是一名滑雪爱好者,李女士去了经常去的渔阳滑雪场滑雪,当李女士开心的中级雪道上轻松、愉快地滑行,饱享滑雪运动的无穷乐趣的时候,被另外的一名初级滑雪者乔先生撞倒,直接躺在地下去起不来了,被送往医院后查出股骨颈骨折,当场被滑雪场的工作人员送到了医院。

事后,李女士要求滑雪场和乔先生赔偿医疗费,谁知滑雪场和乔先生都不同意赔偿,竟然百般抵赖,说滑雪本身就是高危运动,出现意外很正常。

多次沟通无果,李女士来到了金钲,找到了曹律师帮忙索赔医疗费等相关费用,曹律师建议李女士起诉滑雪场和乔先生对其造成人身损害。
金钲律师有话说:
1、李女士在本案中无过错,不应该承担责任;
2、雪场具有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但疏于管理,未设置安全标志,应承担相应责任;
3、乔先生作为初级滑雪者应由教练陪同或者在初级雪道上滑,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终法院肯定了金钲律师的建议,判决滑雪场和乔先生共计赔偿李女士110897.29元,李女士的合法权益得以保护。

作为一家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北京金钲律师事务所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执业宗旨,在人身侵权损害赔偿中通过专业水准高、个人法律素养非常高的律师团队,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
北京在3月17号下了一场初雪,这三月飞雪可不多见,可把北京人民群众激动坏了,拍照的拍照,发朋友圈的发朋友圈,朝阳群众李女士表示,这个初雪是很好看,但是她一点都不开心,这是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