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天下社会百态

在自家菜地挖出古物,擅自改装,专家赶来鉴定,老农吓得汗出如浆

在自家菜地挖出古物,擅自改装,专家赶来鉴定,老农吓得汗出如浆

重庆市城口县高观镇场镇人易老汉易守祥是个朴质无华、老实巴交的农民,与世无争,只专注于侍弄自己的一亩三分半菜地。

2010年5月的一天,老汉在平整自己家的菜地时,锄到了一块硬物,在泥土里发起了金属互相碰击的钝响。

老汉用锄头小心地一点点扒开泥土,露出了一条长条状的金属条。

老汉有些诧异,拎着金属条到河里清洗。

泥土洗去,真相毕现,原来是一把古剑。

这把剑的剑尖、剑柄已不知去向,剑身满是锈迹。

老汉没有多想,把剑丢弃在地头,继续平整菜地。

黄昏时分,该收工了。

老汉收拾好农具,瞟了一眼躺卧在地头的古剑,心中有了主意,打算带回家打磨锋利,用来切菜。

唐代诗人杜牧在河边锄出过一把断戟,在清洗的时候,情不自禁地吟出了“断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的千古诗句。

易老汉没读过多少书,也不会有杜牧这样的闲情逸致,他脑子里想的,就是把这把剑剑身上的铁锈磨洗净,别切菜的时候,锈沾到菜上,吃坏到肚子。

磨啊磨,磨啊磨。

古剑渐渐恢复了昔日的光华,露出了森森寒气。

哦,它的前身,一定是把极其锋利的利剑!

老汉往磨亮了的剑身上浇水,发现了上面镌刻着的一条苍龙,真漂亮!

再换另一面,浇上水,剑身上依稀镌刻有三个字。

老汉瞪大眼睛辨认,辨认了许久,只认识其中两个:“龙”字和“剑”字。

管他龙也好、虎也好,老汉给剑装上一个粗陋的木柄,当切菜刀用上了。

老汉平日深居简出,古剑成菜刀的事儿,也没什么人知道。

时间一晃过了五年。

2015年,城口县政府文化站专家到民间收集文化遗产,在易老汉家偶遇了这菜刀。

专家第一眼看到这把不是菜刀的菜刀,眼珠子差点没掉下来。

等把菜刀拿在手里仔细端详打量,不由得失声叫了起来,这、这……这可是文物啊!

老汉怔了怔,看着专家,淡然问道,什么是文物?是文物又怎么样?

专家哭笑不得,毁坏文物,可是违法行为哟。

我国法律对文物有专门的界定:即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遗物、遗迹。

私人化、个人化是无法实现文物的核心价值,因此,我国制订有专门的《文物保护法》来对文物进行保护。

《文物保护法》明文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其中的第七十四条: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即:凡是出土的文物,都必须上交,以发挥文物核心价值,最终成为社会全体成员所共享的社会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也有规定,损毁文物,即使是无意、过失损毁文物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故意损毁文物的,处罚更重,可能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听了专家的普法解释,易老汉吓得满头大汗,傻了。

在自家菜地挖出古物,擅自改装,专家赶来鉴定,老农吓得汗出如浆

老汉把古剑打磨成菜刀,有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呢?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这把古剑原来的历史价值到底值几何了。

所以,在等待专家对这把古剑作最后鉴定的时候,老汉惶惑不安,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上。

嗨,真是无知害死人呀。

庆幸的是,专家最终鉴定,古剑上的3个字为“青龙剑”,纂书,古剑材质为红铜,整体做工比较粗糙,属清朝末期制造,本身价值不大。

得到了这样的结果,易老汉的心才渐渐放了下来,对周围的人感慨说,看来平时还是要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才行啊。

内容简介

在自家菜地挖出古物,擅自改装,专家赶来鉴定,老农吓得汗出如浆

浏览: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