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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加班,前往公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认定工伤的十种情形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有明确规定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情况会比较特殊,法条与现实发生的情况并不能一一对应

还需要相关部门的认定,王先生就属于这种情况

自愿加班,前往公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王先生因为工作需要,有时候下班回家了,公司发生一些需要及时解决的事情,他又需要特地敢去公司处理。在2016年10月的一个周末,王先生接到客户修改图纸的要求,王先生自愿去工资加班,不巧的是王先生在去公司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来交警认定这起交通事故由对方负全部责任,王先生在这次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

事后,王先生要求公司对其进行工伤认定,公司认为王先生是自愿加班,不是单位安排的加班

根据调查显示,王先生发生交通事故属于上下班必经的路线。

自愿加班,前往公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那么王先生的情况属于工伤吗?

虽然王先生是自愿加班,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但是自愿加班也是加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属于上下班途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费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自愿加班,前往公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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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的十种情形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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