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悦海新天地辣街麻胡同小吃街的商户反映,他们在与悦海新天地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双方在解除合同之后由甲方退还保证金,但眼看着快半年了,却始终没拿到应该退还给他们的保证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解除合同半年退还保证金一拖再拖
4月13日上午,记者和来自宁夏言宗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学志一同来到悦海新天地,见到了4名维权的商户。
“去年商场突然说辣街经营不善,准备关停。”商户白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几个商户当时并不同意商场的做法,但最后很无奈“被迫清场”。另一位商户邓女士表示,她开店时和宁夏辣街麻胡同餐饮文化传媒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交了一万元保证金(押金),“之前承诺3月5日退还,可一直拖到了现在,还在拖。”
此外,商户们告诉记者,他们现在不仅拿不到保证金,连自己购置的设备也没办法搬走。商户们一起去找商场协调过几次,但都没有成功。
针对商户们反映的情况,维权律师刘学志在看过双方签订的合同之后认为,从合同约定来看,如果商户们在合同期间不存在违约行为,保证金必须要全额如数退还。
经过现场协调公司负责人承诺期限
保证金为何至今不退?记者联系到宁夏辣街麻胡同餐饮文化传媒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她透露,商户们的保证金之所以一直没退,是因为公司当初和小吃街的房东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时也交了保证金,而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至今没有退还欠他们的保证金,所以才导致商户们的保证金也一直没有退还。
针对这位负责人的解释,维权律师刘学志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刘律师认为,合同是有双向性的,商户们和宁夏辣街麻胡同餐饮文化传媒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宁夏辣街麻胡同餐饮文化传媒管理有限公司又和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这是两个独立的合同,互不牵扯。
经维权律师调解,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给商户们作出了承诺,表示会在今年的7月20日之前退还保证金,并签订了承诺书。另外,对于商户们的经营设备,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也表示会尽快盘点清楚让商户们拉走。
律师分析:三方合同关系相对独立
针对这样的案例,维权律师刘学志就涉及到的两个租赁合同和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做了分析。
“今天这起民事纠纷租赁合同纠纷,涉及到两个合同,一个甲方和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一个是乙方和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现在乙方混淆了法律关系,而这应当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法律关系。”刘学志认为,如果对方在日期截止之后仍然没有退还保证金,商户们可以凭承诺书起诉至法院。
此外刘律师还提醒大家,在遇到此类民事纠纷的时候要先进行协商,尽量达到一个双赢的结果。
记者张韶奇景利文实习生王源
商户“被迫清场”保证金至今未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