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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警方:一出租车司机欲猥亵女乘客 依法拘10日

乐山警方:一出租车司机欲猥亵女乘客 依法拘10日

2018年5月15日,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查处一起猥亵他人案。经查,当日上午8时许,违法行为人何某(男,43岁,乐山市市中区人)驾驶出租车行至乐山市市中区学道街附近时,对准备下车的女乘客实施猥亵。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何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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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警方:一出租车司机欲猥亵女乘客 依法拘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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