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碰到所在单位拒绝承担全部或者部分单位应该承担的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我们应该先找所在单位领导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我们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如果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我们可以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如果你反映情况属实的话人社局会向你所在单位发一个(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如下图。
如果你所在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拒绝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话,人社局会再下一个(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如下图。
单位在接到(指令书)后15天之内如果不申请行政复议的话,此(指令书)便具有了法律效力。如果单位拒不执行的话我们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具有法定不予执行情形的,可以裁定不予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之后,我们可以与所在单位达成协议申请重新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的知识有限,如果真碰到这样的问题建议多咨询律师。如果有说的不对的地方还请法律界朋友们多加指教!
如果碰到所在单位拒绝承担全部或者部分单位应该承担的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我们应该先找所在单位领导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我们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