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ATM 机汇款,24小时内可以撤销转账本是为了应对电信诈骗的手段给予的缓冲,让人没想到的是被执行人居然会利用这个“空子”来逃避执行……
案情简介
方某兵(化名)和赵萍(化名)是生意伙伴,2015年5月,方某兵向赵萍借了8万块钱,之后一直未还。无奈之下,赵萍将方某兵告上法庭。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方某兵履行还款义务,方某兵依旧久拖不还,就这样,案件进入了执行阶段。
今年6月初的一晚,经申请人举报,法院工作人员找到了方某兵在湖州市织里镇的家。执行干警出示证件并向其家人说明了来意,希望方某兵的家属配合执行。方某兵家人称方某兵人在外地,并帮忙拨通了方某兵的电话。
经过双方电话沟通,方某兵答应先还2万块钱,其余欠款会马上筹集。鉴于当天时间已是晚上,方某兵提出通过ATM机转账给赵萍。
让所有人没想到的是,方某兵是假意通过ATM转账!
在转账的同时,方某兵将转账方式设置为24小时到账,转完账之后,方某兵将转账时打出的转账凭证拍成照片,通过微信发送给了执行法官和申请人看。
收到转账凭证的照片后,赵萍满心以为已经收到了拖延已久的部分欠款。
可是等了一天,赵萍发现转账的钱一直没有到自己的账上,于是赵萍跑到法院,问执行法官为什么转账的钱一直没有收到。
原来,从2016年12月1日起通过ATM机转账24小时内可以撤销,方某兵已经撤回了对赵萍的转账!
执行法官当即拨通了被执行人方某兵的电话,方某兵在电话里毫不避讳地表示,赵萍带着法院工作人员直接到其家里“要账”,使得他特别没有面子,但当时不好反抗,只得先跟申请人赵萍和解;可是自己心里又咽不下这口气,所以转账之后立马又将转账“取消”。
此时的方某兵依然坚称自己没钱,也不现身。后法院与公安联合执法,织里派出所的民警在近日的一个凌晨抓到了方某兵,并协助法院干警将方某兵带至法院执行局。鉴于方某兵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
一听到要被拘留,方某兵立马跳了起来,声称自己患有面神经麻痹症,需要每天针灸治疗,因此法院不能对其实施拘留。
在法院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方某兵到湖州市中心医院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方某兵并无大碍,只须吃点药即可。
继续拘留!
执行法官要求方某兵好好反思自己的行为,“转了钱又撤回,你拿法律当儿戏!?”
在拘留所里的第四天,方某兵通过其妻子主动将欠款归还给申请人,同时向执行法官递交了《具结悔过书》,反思了自己心存侥幸、无视法律等逃避执行行为,并向申请人赵萍道歉,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处罚。
编辑:赵炜烽
利用ATM机转账规则欺骗法院,这个被执行人逆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