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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警开展客危车辆违法微博举报,首日查获网友举报超员车一台

湖南高警开展客危车辆违法微博举报,首日查获网友举报超员车一台

客车超员安全隐患大,8 月 3 日,在网友举报的助力下,湖南高速警察拦截查处了一辆超员客车。据了解,这是湖南高速警察开展微博举报活动以来的首起案例。

8 月 3 日下午 5 点 40 分许,湖南高速警察官方微博接到网友举报称:一辆从常德桃源开往长沙的客车存在超员的违法行为,该车从常德西上的高速,目前在长张高速谢家铺路段。

接警后,省交警总队指挥中心立即调度常德支队及益阳支队的沿线警力进行布控,于 6 点 17 分常德支队德山大队巡逻民警在长张高速西往东 105km 处发现被举报客车。

经核查,该车核载 42 人,实载 46 人,超员 4 人,超员率达 9.5%。

驾驶员称,超载的四人是因为 " 路上有电话约客就上了 "。

最终,民警对驾驶人刘某驾驶营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到 20% 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具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责令其将车上超员人员进行了转运。同时,刘某将面临 500 元的罚款,驾驶证记 6 分。

高警提醒,车辆超员的危害极大,为了保证安全,切勿驾驶及乘坐超员车辆。如遇超员车辆您也可以选择微博举报的方式。

违法举报方式

为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及时发现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自 8 月 2 日起湖南高速警察在微博平台受理网友对客危车辆重点违法视频线索举报,一经查处,可获得 100-400 奖励金。

网友举报方法:1. 关注 @湖南高速警察 官微;2. 发微博描述发现的违法行为,带话题 # 湖南高警集中攻坚 # 并 @湖南高速警察 官微或私信官微进行举报(需说明时间、地点、行驶路线、车牌号、违法行为等) 。

其他可举报违法行为

除了超员客车,以下重点违法行为您也可以进行举报。

客危车辆重点违法视频线索举报受理类型

举报车型 违法行为 违法代码 奖励金额 参考条文

客运车辆 超员 20% 以上的 17101、

17102 300 《办法》第四条第八项

高速公路上下客的 70390 200 《办法》第四条第十一项

连续驾驶营运客车超过 4 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 20 分钟的 17300 300 《办法》第四条第九项

驾车时有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12250 100 《办法》第四条第十二项

凌晨 2-5 时违规运行的 13440 100

公路客运车辆违规载货的 10350 100

超员未达 20% 的 16210 100

危运车辆 驾驶运载危险物品车辆违反规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违反限时禁行规定) 16170 400 《办法》第四条第六项

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16180 100 《办法》第四条第十二项

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 4 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 20 分钟的 17310 100

信息须真实有效,举报人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举报前先仔细阅读举报说明,确保举报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 举报时间与交通违法行为发生时间相隔不得超过 1 小时;违法行为的发生地点为省管高速公路。

2. 举报人在拍摄交通违法行为时应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或其它有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拍摄。

3. 高速交警将对举报信息认真核查,如举报的信息被核实查处,在核实举报人身份及银行账号信息后,30 个工作日

内发放举报奖励。我们将妥善保管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4. 举报人在拍摄违法线索时,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人身伤害或其它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举报人违法收集

证据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以下情形不予奖励:举报人自身存在违法行为的;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已被公安交警部门发现或正在查处的;举

报人所提供的证据不及时、不清晰,交警无法及时查处的;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虽然属实,但公安交警部门无法固定

证据和查处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控系统采集或举报人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

6. 活动旨在发动广大群众参与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维护,营造人人共治的交通治理格局,不提倡以营利为目的举报行

为,对弄虚作假或恶意举报不予受理。

7. 湖南高速警察对客危车辆 " 违法举报 " 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潇湘晨报记者骆一歌 通讯员杨峰 龚俊恺

内容简介

湖南高警开展客危车辆违法微博举报,首日查获网友举报超员车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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