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惠台80条”文化篇:鼓励台胞来潍拍摄影视作品
“惠台80条”文化篇:鼓励台胞来潍拍摄影视作品
结合潍坊“文化名市”建设,聚焦文化交流,着力推动潍台文化产业等深入交流融合,制定措施14条。
主要涵盖支持申报艺术类基金项目、台胞创作影视作品、鼓励台湾艺术家和企业来潍交流、台胞申报文化类奖项、聘请台湾教师来潍创业就业、鼓励台湾院校来潍办学、开展人才培训等方面,为潍台文化深度融合搭建了广阔平台。比如,鼓励台湾地区文艺工作者参加“风筝都文化奖”等相关文艺类评选活动;鼓励台湾艺术家在潍坊设立工作室(站);支持台湾文化艺术界团体和人士参与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等。
1.鼓励在潍坊举办两岸基层、民间、文化和青少年研学旅行、夏令营等交流活动,对符合相关条件的重点交流项目予以补助。
2.鼓励在潍坊的台湾同胞参与全民阅读、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等活动,共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3.支持在潍坊的台湾同胞申报国家艺术基金项目。
4.鼓励台湾同胞在潍坊拍摄、制作优秀影视作品。
5.鼓励潍台两地文化交流,支持引进台湾优秀文艺演出和文化展览。
6.鼓励台湾文化艺术界团体和人士参与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7.提升服务台资企业水平,开展送戏、送书、送电影进台企活动。
8.鼓励台湾地区文学艺术各门类艺术家来潍坊进行书法、美术、音乐、民间手工艺、摄影、文学、舞蹈等艺术门类的学术交流活动。对前来举办书法、美术、摄影等展览、展示、展演的,免收场地等费用;对前来进行讲学、讲座等学术交流活动的,按规定发放授课费用。
9.鼓励台湾地区文艺工作者参加“风筝都文化奖”等相关文艺类评选活动,同时优先推荐参加“泰山文艺奖”、兰亭奖、美术奖、金像奖等全省、全国各艺术门类的评选。
10.鼓励台湾艺术家在潍坊设立工作室(站),台湾文艺类协会在潍坊设立分支机构。
11.鼓励台湾同胞依法依规加入潍坊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类专业性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参加相关活动。加入文化艺术类各协会组织,免收任何费用。
12.鼓励台湾知名院校落户潍坊,支持聘请和引进台湾院校教师到潍坊从事教学工作。
13.鼓励台湾优质职业院校与潍坊职业院校、职业教育机构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合作培训专业人才,创新潍台人才培训合作机制。
14.支持引进台湾医养健康、学前教育等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我市相关专业学科建设。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记者 蔚晓贤
原标题:“惠台80条”文化篇:鼓励台胞来潍拍摄影视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