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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男孩一时冲动,险些错失上大学的机会

原标题:高中男孩一时冲动,险些错失上大学的机会

“我的录取通知书到了,非常感谢你们,想请你们帮着拆开!”8月10日上午,元宝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办公室里,一名略显稚气的男孩拿着自己刚收到的大学录取通知书说。

“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时刻,还是由你自己来开启吧。”在3名未检检察官的见证下,男孩小心翼翼地撕开了红色的快递信封,取出录取通知书,上面写着:田立同学,你已被XX学院录取……看着录取通知书上的内容,男孩眼角有些湿润。

高中男孩一时冲动,险些错失上大学的机会

(网络图片)

这个男孩名叫田立,今年刚满18岁。2016年夏天,他在某商场购物时与他人发生口角,冲动之下用拳头将对方眼睛打成轻伤。对方多次拒绝他和家人的道歉,一定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元宝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检察官乔馨莹和同事们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田立当时正在我市一所高中就读,即将升入高三。案件发生后,田立的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曾向未检部检察官寻求帮助,称自己的孩子已经认识到错误,再有不到两年孩子就要高考了,她不希望孩子在这人生的关键时期留下污点。

家长充满期盼的诉求令未检部的检察官们动容,他们在仔细审查卷宗后,发现被害人对事件引发和矛盾激化也存在过错。在听取被害人意见的时候,检察官们耐心地向其释法说理,同时积极为矛盾双方搭建沟通桥梁,组织田立及家人对被害人赔礼道歉,使双方关系逐渐缓和。后来,被害人接受了田立及家人的道歉和赔偿,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并在未检部检察官的主持下签订了和解协议书。最终,元宝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对本案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田立得以重返校园。

“如果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就结案了,但是对未成年人案件来说,帮扶教育工作才刚刚开始。”乔馨莹介绍说,对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后,检察官们本着“育人正身”的理念,还会时刻关注这个孩子回归校园后的情况和心理变化,分阶段对其进行心理测评,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把“苗头扼杀在摇篮里”。

2017年11月,在一次谈心谈话过程中,检察官发现田立出现明显的厌学情绪。田立表示,对被害人的经济赔偿给其家庭带来很大的负担,自己有很强烈的愧疚感,他甚至想出去打工挣钱,以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在征得他及家人同意的情况下,检察官们有针对性地对田立做了一次心理测评。测评报告显示,他有学习焦虑和自责倾向。对此,检察官们先对其父母进行亲职教育,希望通过修正他们的教育方法,提升孩子的自信心。

检察官们了解到田立的体育成绩非常好,曾在校运动会上为班级赢得多项荣誉,对他进行心理疏导时便从这个角度入手,对其优点进行正面评价和鼓励,促其扬长避短,恢复自信。在检察官们的帮教下,田立逐渐放下心理包袱,重拾信心。在不影响他学习的情况下,检察官们还为其安排了法制教育课程,要求他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定期汇报思想和学习情况,据此进行帮扶教育、跟踪回访……

终于,在家庭、学校和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田立以崭新的姿态面对学习和生活,并在今年的高考中金榜题名。

(文中田立为化名)

责任编辑│魏丹阳 编辑│杜溪

郭芷余 胡卫卫 记者│曲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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