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0日23时,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交管大队郊区中队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上有一位老人正在驾驶电动自行车,巡逻民警及时示意老人靠边停车。经过民警与老人交谈后得知,现在是秋收季节,老人晚上想来地里看看庄稼。民警发现老人的电动车无尾灯,担心他夜间出行发生危险,情急之下民警将反光三脚架绑到老人的电动车后方,保证其夜间后方车辆能看见。
随后民警又对老人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告知老人夜间视线不好,如果电动自行车无尾灯或反光标示,后方车辆很难发现前方车辆。而且郊区车辆车速较快,等发现前方车辆时,后方驾驶员难以控制车辆,易造成交通意外。
民警叮嘱老人以后夜间骑电动车出行,一定亮起尾灯,保证安全出行。老人感受到了交警同志的贴心和温暖,同时也认识到了自己骑电动车无尾灯的危险性,并向交警同志保证,以后出行时一定安全出行。
交警提示:电动车夜间出行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开启前后车灯
2、遵守交通纪律,安全出行
3、集中精神谨慎驾驶
4、鸣笛示意
5、注意礼让
2018年9月20日23时,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交管大队郊区中队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上有一位老人正在驾驶电动自行车,巡逻民警及时示意老人靠边停车。经过民警与老人交谈后得知,现在是秋收季节,老人晚上想来地里看看庄稼。民警发现老人的电动车无尾灯,担心他夜间出行发生危险,情急之下民警将反光三脚架绑到老人的电动车后方,保证其夜间后方车辆能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