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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加油4次“逃单”,因抢夺罪被判10个月,罚3100元

男子加油4次“逃单”,因抢夺罪被判10个月,罚3100元

网络配图

趁加油站员工不备,迅速发动汽车油门驾车逃离现场,汉中男子赵磊磊数月内开车加油“逃单”作案4次。18日,汉中市汉台区法院以被告人赵磊磊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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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加油4次“逃单”,因抢夺罪被判10个月,罚3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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