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教师罚站学生被带入派出所数小时”一事,株洲县纪委监委进行了深入调查,10月19日下午公布了处理结果。涉事的渌口派出所副所长赵明众违规使用公权力,决定给予记大过处分,免去副所长职务,并调离公安系统。(10月20日《株洲日报》)
湖南株洲育红小学一名三年级女孩因为迟到,被老师罚站数分钟,结果,让老师没有想到的是,被其罚站的女孩的父亲是派出所副所长,而仅仅因为这几分钟就给自己换来了七个小时派出所审讯室的关押。消息甫出,引发舆论震荡波。副所长的权力任性,激起社会公愤!小小的派出所副所长竟然利用公权力挟私报复老师,简直是无法无天,胆大包天!
公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拿来报复他人或者斗气泄愤的,对老师看不顺眼进而置党纪国法而不顾,动用公权力报复老师,这哪里还有为民办事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如果老师真的犯了错,难道派出所副所长不要一枪打死人?
对于老师对迟到的学生罚站是否错,这里姑且不论,即使老师有错,作为派出所副所长应该是遵纪守法的带头人,有事说事,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然而这位副所长竟然到学校抓人,非法关押老师,可见,这位副所长的权力任性,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随心所欲挟私报复他人的工具。无视法律,执法犯法,将作为社会公器的公安力量,当成打击陷害报复守法良民的私家打手,其做法令人发指,不寒而栗。
公权力作为社会公器,不能乱来。权力不是王葆手中那要啥有啥的“宝葫芦”。西谚云:“法无授权不可为,法不禁止即自由”。是卢梭《社会契约论》、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的相关表述与延伸。所谓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指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必须经过法律授权。法不禁止即自由,指公民的行为无法律禁止皆不违法。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而不是用来为自己谋私利,挟私报复他人的工具。可见这位副所长平时又是如何依法执法的,又怎么能做到公平公正执法?党和人民又怎么能放心?如此害群之马被被清洗出公安队伍大快人心,免得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派出所副所长被清洗是面镜子,这一案件也警示我们,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群众受益,用不好害人害己。如果把权力当作为个人、家庭和小集团谋取利益的工具,必然会导致私欲膨胀、为所欲为。对权力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这样才能做到慎谋、慎断、慎行。当铭记:手握权柄,必须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副所长利用公权力挟私报复被清洗是面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