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长假,对不少人来说是一个挺大的喜事,大家都会在七天长假到来之前规划好自己的假期计划,心里面都非常高兴,盼望着早点到来。
但是小王却在长假来之前遇到了这样一个让他高兴不起来的事情,是什么呢?
我们下面来去看一下:
小王是一个生产车间里面的一个普通工人,小王所在的工厂在放假前,突然接到了一个比较繁重的订单任务。
那么为此,公司决定对于七天长假全部加班,对此,用人单位也承诺在加班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的劳动合同法相应的补偿标准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大家都知道,比如说国庆七天,那么前三天要加班的话是根据三倍工资,后四天加班是根据两倍工资,也就是说七天全部加班,就相当于一次性七天可以拿到17天的工资,如果说一天是一百块钱,平时七天就700块钱,那么整个假期加班下来的话就有了1700块钱收入,是相当可观的。
但是连续的加班强度让小王身体吃不消,小王多次向单位的主管提出想调休,但是主管就明确说了,钱会给你,加班之后想调休那是不可能,我们只能按照正常的标准来进行休息的。
也就是说在前面的七天当中加班,后面是没有办法,也是不会给小王安排调休的,对此用人单位的做法符不符合法律规定?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相应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1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从上面的条文我们可以明确,每月如果说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原则上每个月的加班时间是不应当超过36个小时。
但是在本案当中小王七天连续加班,而且用人单位不安排调休,小王如果每天按照工作八小时计算,那么七天的时间就相当于加班了56个小时,对此用人单位明显涉嫌违反,对此小王可以向相应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七天长假,对不少人来说是一个挺大的喜事,大家都会在七天长假到来之前规划好自己的假期计划,心里面都非常高兴,盼望着早点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