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一些超市会有专门的人在结算收费出口处,以推出“优惠活动”的方式来吸引消费者用购物小票换购商品。对此,一些市民怀疑,商家屡屡在购物小票上做文章,其背后可能暗藏“猫腻”。为此,25日,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市民
购物小票换购商品有“猫腻”
记者来到位于五星街的一家超市,看到设置有换购处。记者注意到,在换购处的货架上摆放着各类商品,其中大部分都是一些日常的生活用品。在柜台上,一个写着“小票回收”的小箱子格外引人注目。
记者就用购物小票换购商品一事,采访了多位消费者。市民王先生向记者反映,前不久,他在超市里看到凭购物小票可以换购商品的消息后,便挑选了相应的商品。之后,王先生才知道要把购物小票交给工作人员才能换购商品。王先生说,他原以为只要将购物小票给工作人员看一下就行了,没想到,必须得把购物小票交给工作人员后,才能享受优惠换购。王先生表示,由于当天他采购了小家电,害怕没了购物小票之后,小家电一旦出了问题,就难以维权,因此他最终放弃了用购物小票换购商品。
市民蔡阿姨表示,超市里经常搞一些优惠的换购活动,甚至是赠送活动,而消费者想要享受福利,那就得交出购物小票。蔡阿姨不明白,为什么商家对于购物小票如此“情有独钟”?她认为其中肯定有不为人知的原因。
“90后”的小李告诉记者,他多次遇到过超市里凭购物小票免费领取礼品的情况。他认为,超市的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已经领取礼品的消费者的购物小票上注明“礼品已领”就可以了,根本没有收回购物小票的必要。小李觉得,商场这么做绝不是在回馈消费者,而是存在“猫腻”。
律师
商家是为了规避责任
记者就用购物小票换购商品一事,采访了市区的一律师事务所。该律师事务所的郭律师表示,购物小票是消费者购物的有效凭证,等同于购物发票。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需要更换、维修、退货,消费者都需要出具购物小票。购物小票被收,将影响消费者相应的法定权利。
郭律师表示,按照《合同法》规定,消费者在交费通道结账以后,购物小票的所有权已经归消费者所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这当然也包括购物小票。”郭律师说,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部分商家屡屡在购物小票上做文章,其目的主要是规避相应的售后责任,甚至逃避纳税,还有部分人借购物小票牟利。
素材来源:网络 | 编辑/推送:小丸子 | 校稿:二月菡菡
长期以来,一些超市会有专门的人在结算收费出口处,以推出“优惠活动”的方式来吸引消费者用购物小票换购商品。对此,一些市民怀疑,商家屡屡在购物小票上做文章,其背后可能暗藏“猫腻”。为此,25日,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