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衡阳新闻网讯 记者王慧敏报道 近日,湖南省人社厅明确,8月1日起,本省异地就医不需要在就医地签字盖章啦!
据悉,8月1日起,本省异地就医人员备案登记时,取消限定备案期限的规定(不含异地转诊)。参保人员未提出变更要求或参保状况未变化时,备案长期有效。同时,即日起,取消就医地签字盖章程序,包括就医地基层社区组织、就医地经办机构和相关协议医疗机构的签字盖章。
“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
要想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一定记得先备案,否则在异地住院的医疗费用只能回参保地报销。
若是转诊转院,原则上凭参保地经办机构确定的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证明,即可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
若是异地安置,应凭安置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若是异地急诊,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入院证明等,经参保地经办机构确认后,方可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可申请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人群如下:
异地安置人员,指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退休人员、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和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异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异地急诊人员,指在统筹区外务工、出差、探亲、旅游等因急诊抢救需住院治疗的人员。
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方式: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凭安置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或相关就读证明;
常驻异地工作参保人员需提供参保单位驻外工作证明;
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参保地经办机构确认具有转诊资格的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意见;
异地急诊人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入院证明等。
中国衡阳新闻网讯 记者王慧敏报道 近日,湖南省人社厅明确,8月1日起,本省异地就医不需要在就医地签字盖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