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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女孩高空拋苹果,砸死3个月的女婴,监护人索赔544万

        去年3月9日,广东东莞塘厦镇平山某小区一名3个月大的婴儿被高处坠落的苹果砸中受伤,导致右脑功能或完全丧失,疑犯初步锁定为一名11岁女孩。近日,广东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该起案进行开庭审理。女婴的监护人将高空抛苹果的女孩及其父母告上法庭,索赔544万余元。
11岁女孩高空拋苹果,砸死3个月的女婴,监护人索赔544万 
  对此,笔者有下面几个方面的观点。
  一是本案为一未成年女孩,其高空抛物砸伤三个月大的女婴属于过失致人重伤。换作是成年人,肯定要负刑事责任,并且民事责任也不可避免。由于是一未成年女孩犯事,所以,按照“未法”,刑事责任是可以免了,但民事责任无可推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至于赔偿的具体数量,那要看法院的判决了。
  二是高空抛物是及其危险的行为,高空下落的东西,由于受重力加速度的影响,其势能落在地面上转化成的动能是巨大的,如果砸中人,非死即残。现代社会高楼林立,高空抛物现象时有发生。所以,无论家庭还是学校,一定要做好这方面的教育。同时,小区物业也要做好这方面的安全提示工作,比如,在醒目处竖立“禁止高空抛物”的禁示牌,同时在小区宣传栏里张贴高空抛物危害性的宣传画,以便小区业主一眼就能看见。在这方面笔者所在的小区就做得很好。
  三是应在小区各栋楼外多安装一些监控,俗称天眼,以监控小区内的高空抛物动静,对有高空抛物行为的业主及时进行通报、曝光。本案高空抛物伤人案件,如果不是由于公安及时介入并采取特殊且复杂的手段最终锁定嫌疑人,恐怕又要像以往的案例一样,把整栋楼的人都列为被告,最后让所有可能抛物的住户都买单,显然这是很不公平的。所以,小区楼外安装监控势在必行,这既能快速准确地找到肇事者,又能避免冤枉绝大多数无辜者。
  四是本起案件中,原告把小区物业也列为被告,显然毫无道理。本起案件小区物业毫无过错,物业不可能阻止业主高空抛物,只能进行平时的宣传提示。该案中,并未显示小区没有进行这方面的工作。因此,责任应该完全在11岁女孩这一方。受伤的女婴损失有多大,法院就应该判决对方赔偿多少。在判决下达后,法院可以在第一时间冻结小孩监护人的财产,以防资产转移。只有这样,才能使受害者最大限额的得到赔偿。也只有这样,才能对喜欢高空抛物者,对全社会都起到一个警示作用。
  那些个什么安装隐性防抛物网的建议很搞笑,既不美观,也影响环境卫生。而且,由于安装了隐性网,则会让高楼的一些不自觉的住户更加肆无忌惮的抛物了。显然这是一个馊主意,完全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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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9日,广东东莞塘厦镇平山某小区一名3个月大的婴儿被高处坠落的苹果砸中受伤,导致右脑功能或完全丧失,疑犯初步锁定为一名11岁女孩。近日,广东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该起案进行开庭审理。女婴的监护人将高空抛苹果的女孩及其父母告上法庭,索赔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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