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天下社会百态

大庆一“黑车”被查,司机当着执法人员的面点火烧车

  稽查人员对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展开跟踪调查取证,工作性质所决定,这个没有异议,但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态度问题、方法问题,值得商榷。
  1、雪佛兰车主放火燃烧自已的车辆,虽是私有财产,烧车别人管不着。但从执法意义上来讲,有抗法,毁灭证据嫌疑,这种过激行为是不可取的,仅仅是因为涉嫌非法运营而烧掉价值十余万元的车得不尝失,是一种愚莽行为,不值得这么做。
大庆一“黑车”被查,司机当着执法人员的面点火烧车
  2、根据我国营运车辆管理规定,营运车辆需在运管部门办理登记,取得从业资格才可拉客收费,没取得许可,擅自营运,均属非法运营,运管部门除了没收非法取得的盈利外还要对其进行高额罚款,这种钻法律空子,非法营运,扰乱正常的道路运输行为就是要严厉处罚,不值得同情。
  3、笔者认为,还有几种情况需区别对待。除了专职运营的出租车、滴滴打车、网约车几种形式外,私家车偶尔捎个脚,取得一点报酬,只要是乘坐人自愿付给的,应不属于非法营运性质,这就需要稽查人员灵活掌握政策规定,不能一概而论,尤其是偶尔捎带路人,年节时集体拼车的做法都不应属于非法营运性质,适当放宽私家车拉客行为,我认为是解决出行难,优化运输资源的另一种便利途径。当然,我指的绝不是非法专门搞运输的那种车辆。
  4、雪佛兰车主如果只是偶尔顺便拉客,而且只盈利了5元,执法人员只要教育教育,提出警告,没收非法所得也就算了。如果的确是屡教不改的非法营运者,被执法人员盯上了,而且抓了现行,扣车罚款,就是正常履行职责行为,无可厚非。

内容简介

稽查人员对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展开跟踪调查取证,工作性质所决定,这个没有异议,但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态度问题、方法问题,值得商榷。

浏览:17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