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跟强奸和杀人性质恶劣几乎一样的,属于重大犯罪行为,正常来说抢劫罪一般都是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性质恶劣或者造成重大损失和伤亡的,最高可以执行到死刑的程度,所以抢劫罪比一般的盗窃和斗殴这些犯罪完全不一样,抢劫的性质比较恶劣,数目达到一定程度就是重案。
抢劫其实就是一种威胁强迫性的违法行为,属于强迫受害人威胁受害人,非法从受害人身上获取财物,这个跟强奸是非常接近的,敢做抢劫这种事情的人,一般都是一些胆大包天的人,还有一些好吃懒做花钱又大的一些人,这种人的共同特性就是想不劳而获,抢劫就成为了不少口袋比脸都干净但是又不上班做事的人获取钱财的一种方式。
抢劫哪个不是胆大妄为,所以在大街上明抢其实也不奇怪啊,让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获得地方的钱财叫做偷,明目张胆当面强迫获取财物的就是抢,都敢抢了还怕别人知道吗,敢当街明抢的人基本上就已经做好了被抓的准备,而且这些人已经不在乎别人是否认识他,对于这种事情我们能怎么看,只能说拿手机看呗,见义勇为这种事情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要去做。
东莞男子持刀当街抢劫女性挎包,抢包不成拖拽女子导致摔倒多处受伤,这个事情发生在虎门,被抢女子在整个过程中死死抓住包包不放,女子的呼声引起了两边店铺里面的人出来,导致犯罪嫌疑人惊慌失措的拿刀示威后直接逃跑,并抢得财物逃跑,抢劫的时间竟然是26日下午一点多钟,属于光天化日之下,这个犯罪嫌疑人可谓是胆大包天,有意思的是抢劫的男子才刚刚刑满释放三天,就安耐不住进行违法犯罪的事情。
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所以社会中什么样的人都存在,身边其实谁也不知道是否存在着一些图谋不轨的人,当这些人走投无路的时候,犯罪成为了他们最后的方式,特别是年底了,犯罪的坏人也开始考虑过年的事情,所以每一年的年底都是犯罪分子疯狂作案的时间,如何防范这些潜在的危险,这个是每个人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光天化日之下都有这种事情发生,更不用说晚上出门了,能尽量两个人以上结伴出行最好,财不外露其实是预防犯罪的最基本方式,穿金戴银拿名牌就很容易成为不法之徒的下手目标。